如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合法维权?农民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11月11日下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组织,云南省建筑业协会主办、公司承办的“学法用法进工地,依法维权防风险”农民工学法用法进工地活动在公司云南财经大学安宁校区项目举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吴志勇、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何亚宁、省司法厅《法治与社会》总编辑赵玲、省建筑业协会会长吴明燕、公司董事长陈定华出席活动。
吴志勇对本次活动开展提出四点意见。一是住建系统全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理解法律原理,领会设置初衷,运用法律规范市场,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学法行动蔚然成风;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产业工人的法律意识,全力维护产业工人的各项法定权益,提升产业工人学法用法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四是各部门、各企业要维护好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产业工人快速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产业工人,让产业工人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让建设系统的普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农民工在工地工作时享有哪些劳动保障权利,一旦出现劳动保障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以采用什么合法权益维权?何亚宁在活动上对在工地工作的民工的劳动保障权利、合法维权途径进行详细说明,对维权注意事项、恶意讨薪的表现形式及处罚方法进行详细解说。
会上,赵玲就《农民工学法用法手册》推广使用进行说明,吴明燕、陈定华分别交流了云南省建筑业农民工普法工作及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昊力源作为劳务公司代表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还为到场农民工发放了由省司法厅牵头编印的云南农民工专用普法教材《农民工学法用法手册》300余册。
值得关注的是,“农民工”是在经济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产业工人短缺,而把广大的农村劳动力吸引到城镇中来的一个短时的做法。按照国家和住建部的要求,今后将加强农民工的从业技能培训,建筑业的农民工也要统称为“建筑产业工人”,“农民工”的提法作为一个时代缩影,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当天,云南财经大学安宁校区两个工区共300余名建筑产业工人参加活动。
【报道、责编: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