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好干部“二十字”标准;2014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对党员干部提出“三严三实”要求;今年1月,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对县委书记提出“四有”要求。总书记还在多个重要会议和场合,强调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